致有意向与白云山制药总厂合作的合同研究组织(CRO):
我厂头孢克洛缓释片即将开展生物等效性试验,试验的组织实施和监查拟委托CRO,欢迎具有合法资质和承接条件的CRO参与招标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产品相关信息
头孢克洛缓释片,规格: 0.375g(以C15H14ClN3O4S计),由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自主研发,于2016年10月20日获得CFDA临床试验批件(临床批件号:2016L09264)。
本项目试验药物拟采用申报生产批件的动态核查样品,有效期截止2017年9月30日,故要求受托的CRO公司能在有效期截止前实施并完成该项目的BE预试验和BE正式试验。
二、初步评审
我单位将由评审小组对有意向承接该项目BE预试验和BE正式试验的CRO公司按评标标准进行初步择优评审。投标提交资料要求如下:
1、提交内容:
(1)公司资质证明材料;
(2)公司简介(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人员资质、既往开展项目经验、既往合作单位、既往被核查/稽查的经历、质量控制体系、培训记录等);
(3)项目实施计划及含税报价;
(4)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其它相关证明资料。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装订后密封)
2、提交方式:以特快专递或上门送达的方式提交至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药物研究所 陶女士收。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云泰路6号白云山化学药创新中心;邮编:510515;电话:18078816951。
3、提交截止日期:2016年11月30日。11月30日后送达或收到的资料不予受理。
三、后续事宜
收取资料截止时间后10个工作日内,我单位将通知参与投标的公司初步择优的评审结果。后续将对择优确定的公司开展现场审计,现场审计合格后最终确定本项目承接单位。
四、其它
招标事宜投诉电话: 87062816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白云山制药总厂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