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实施试点方案》(简称《试点方案》)是国家为鼓励创新,在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药品监管理念更加规范的基础上提出的重大改革措施,不仅增加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作为药品许可持有人的主体,还通过持有人的变更改变了传统技术转让的条件限制,为制药企业的产品研发及生产运作带来了新的机遇。《试点方案》自2016年6月6日颁布以来,各试点省份及城市都开始实施启动工作,广东省内也有部分项目启动许可持有人的申报模式。
为了更好地学习运用该项制度,白云山制药总厂于2016年10月19日下午召开专题研讨会。会议由总厂法务总监许淑文主持,朱少璇厂长、郑丽真、刘汉明、王健松副厂长出席会议,来自研发、技术、生产、政策研究等十余个部门的领导和业务骨干近四十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
研讨会上,研究所、质管部、生产技术部及法务部的负责人经过精心准备,分别针对法规内容、质量监管重点、技术转让实操的可能性、许可人制度对企业的影响等进行了解读和探讨,4个主题报告既有广度,又有一定的深度,特别针对制度对企业的影响以及在我厂实施可行性进行了有益的思考、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报告结束后,参会人员根据法规要求和总厂实际,针对许可人制度在总厂的实操运用,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会议由朱厂进行总结发言。朱厂充分肯定了研讨过程中讨论的一系列可行性措施,尤其是针对目前总厂不具备生产能力的中药品种的技术转让,朱厂要求尽快落实生产存在的问题并为启动许可持有人的申报进行准备。朱厂同时也提出,在国家目前大力推进许可持有人政策的机遇下,研发立项以及品种选择应该有所突破,对委外生产以及接受委外生产等方面应该去尝试许可人制度下进行操作的任何可能性,对制度的机会和挑战要有充分的研究和应对。
朱厂还要求厂内的中层领导、业务骨干要不断关注政策的进展,加强政策学习和运用,在厂内形成政策研究的良好风气,并把政策研讨会办出水平和品牌,充分发挥政策研究对企业的积极作用。

白云山制药总厂召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研讨会